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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01-15546

            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115日,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金属件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 ,并根据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提出意见如下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卧云路98 ,为新建项目 。原环评计划建设机加工工序、喷漆+烘干工序、喷砂工序、抛丸工序,计划喷涂3000套金属件(其中自产1930套金属件,1070套金属件外协) 。现机加工工序暂未建设,目前实际建设喷漆+烘干工序、喷砂工序、抛丸工序 ,具有年喷涂3000套金属件的能力(金属件均为外购半成品)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233委托合肥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金属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628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3]11046。公司于20239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23MA2UFEFJ9R001P。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191.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19%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喷漆+烘干工序、喷砂工序 、抛丸工序及配套设施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危废库位于厂房内西侧,建筑面积为70m2,由于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项目,厂区金属加工件生产线暂未建设,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未产生,因此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建设的危废库位于1#厂房外北侧 ,建筑面积为30m2 ,危废库面积目前可以满足危废暂存需求;环评中对危废库废气无要求 ,由于危废库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故实际中危废库废气通到喷漆废气环保设备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环评中1座喷砂房(2个喷砂枪) 、设置2台抛丸机 ,因企业实际工艺需求 ,增加了1台抛丸机 ,减少了1个喷砂枪(喷砂房不变) ,喷砂 、抛丸总工件数量不变 ,故实际厂房中设置3台抛丸机、1个喷砂枪。环评中喷砂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2套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由于由于喷砂 、抛丸设备数量改变 ,故除尘器数量改变,因此实际喷砂粉尘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3一级旋风分离器+二级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11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网 ,进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喷砂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 、危废库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一级旋风分离器+二级滤筒除尘器TA001、TA002、TA003处理后 ,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1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漆、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 ,分别3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5、TA006、TA007处理后,危废库废气接入喷漆废气环保设备中处理 ,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烘干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经四元体燃烧机(自带低氮燃烧器)TA008、TA009、TA010处理后,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DA004。

            (三)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噪声主要是抛丸机、喷砂房 、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7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 ,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2)一般固体废物:废钢丸13t/a、废金刚砂79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30t/a、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5.88t/a,在厂区集中收集后 ,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3)危险废物 :活性炭产生量约为9.408t/a、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1t/a、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3t/a、漆渣产生量约为0.25t/a 、喷枪清洗废液产生量为0.23t/a 、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6t/a,危废暂存在危废库,定期交由有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1#厂房外北侧,建筑面积约30m2 ,地面已做防腐防渗措施,已设置导流沟、集液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 ,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未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40108-08)监测报告显示 ,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0~7.7,COD日均浓度分别为58.5mg/L 、60.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3.98mg/L、13.43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3g/L、12mg/L ,氨氮日均浓度分别1.4mg/L 、1.12mg/L ,石油类日均浓度均小于0.06mg/L,均满足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40108-08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mg/m3 、0.106kg/h;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 、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7mg/m3、0.127kg/h;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04mg/m3、0.215kg/h,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 、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4mg/m3、0.145kg/h ,出口外排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1mg/m3;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 、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08mg/m3 、0.005kg/h,出口外排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0.0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120mg/m³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 ;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7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 ,DA004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2mg/m3、0.004kg/h,出口外排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3mg/m3,出口外排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mg/m3、0.008kg/h。(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中重点区域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30mg/m³;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³ ;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mg/m³)。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66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7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为<1.5×10-3mg/m³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16297-2014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 ,二甲苯≦1.2mg/m³)。

            厂区内房门口外1m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报告编号 :环科字20240108-08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65dB)。敏感点噪声为54dBA)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60dB 。

             

            五、验收结论

            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 、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

             

            合肥威希特智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